欧盟修改CLP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法规-法规介绍
本帖最后由 1985 于 2018-8-4 22:45 编辑欧盟已经发布了ATP-11来修订CLP法规的附件VI。 物质和混合物的新法规(CLP法规中规定了分类和标签)将于2019年12月1日生效。
在2018 5月4日,欧洲联盟(欧盟)公布的法规(EU)六百六十九分之二千○一十八在欧盟官方公报(欧盟官方公报)的修订法规(EC)1272/2008 分类,标签和物质和混合物的包装,也被称为CLP法规。这项修订是对CLP法规的技术和科学进步(ATP-11)的第11次适应,并对CLP法规附录VI中的物质清单进行了重要修改。这些包括:
- 修订表3.1以确保所有化学名称与该法律公布的语言版本相同
-Renaming Table 3.1 to Table 3.表3.2在2017年6月由法规(EU)2016/1179(ATP-9)删除,因为该表中物质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基于指令67/548 / EEC(危险物质指令DSD),自2015年6月起被CLP法规废除的一部法规
该修正案还允许物质和混合物根据法规(EU)2018/669(ATP-11)修订的CLP法规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进行分类,标签和包装。
法规(EU)2018/669将于2019年12月1日生效。
除非特别豁免,否则重要的是要注意,如果物质在CLP法规附录VI中没有统一分类,则必须进行自我分类。条目中未涉及的危险等级和差异必须进行评估和自我分类。
下一步:
建议利益相关方遵守最新的CLP对欧盟市场的要求。
在我们的全球实验室网络中,我们能够为欧盟和国际市场提供一系列服务,包括限用物质的分析测试和咨询,安全数据表(SDS)以及化学品安全评估(CS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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